|
注册造价工程师发表时间:2020-04-22 15:15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形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 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折叠编辑本段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26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9年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二者任选一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折叠编辑本段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五月份已开始陆续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折叠编辑本段免考规定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经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折叠编辑本段考试周期 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四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